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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LETTER

时事快讯

股民纷纷起诉!赵薇夫妇或面临巨额索赔

  • 发布日期:

    2017-11-16

赵薇夫妇面临上百投资者索赔

截至昨天,有至少十位律师向投资者展开了征集集体索赔的法律服务,其中包括知名证券维权律师、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据宋一欣预测,鉴于万家文化收购案影响到的投资者数量,最终的索赔金额可能是巨大的。


第一批公开发布征集声明的律师事务所包括: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浙江坚定律师事务所、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江苏颐华律师事务所、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等。


11月10日,祥源文化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过证监会查明,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龙薇传媒”) 与祥源文化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证监会拟对赵薇夫妇、祥源文化以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等措施,并拟对赵薇夫妇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此,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表示,赵薇夫妇、祥源文化等信批违规情节恶劣,导致股价异动,投资者损失惨重,区区几十万元罚金根本不足以惩戒其违法行为,投资者依法索赔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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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报道》》

赵薇夫妇遭到证监会处罚 5年市场禁入

11月9日,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祥源文化,600576,即原万家文化)公告称,该公司在11月8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告知书》称,赵薇夫妇控制的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万家文化,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万家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

二、对孔德永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

三、对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

四、对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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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焦点》》

赵薇夫妇缘何被重罚:50倍杠杆 撬动百亿上市公司

祥源文化11月9日晚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告知书称,祥源文化前身万家文化、龙薇传媒等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证监会调查后认为,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今年1月12日、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同时,龙薇传媒关于筹资计划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如果还原一下赵薇夫妇通过杠杆资金收购万家文化,其剧情大体是这样的--据告知书称,2016年12月8日,赵薇的配偶黄有龙及其代表赵政等在杭州约见万家集团(万家文化当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孔德永,就股份转让事宜开始接触。同年12月23日,双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龙薇传媒拟收购万家文化29.14%的股份,收购共需资金30.6亿元。对于这笔钱的来源,成为各界追问的焦点。

赵薇给出的答案令市场哗然:自己出资6000万,借款约15亿元,拿还未到手的万家文化股票质押融资再获得约15亿元。这意味着,赵薇方通过6000万元的自有资金,用50倍的杠杆,撬动了一家市值约100亿元的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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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披露:黄有龙“组织、策划” 赵薇“同意”“支持”

记者注意到,证监会下达的处罚告知书中所披露的细节,首次透露了赵薇、黄有龙这对明星夫妻在资本市场上的“分工”。在此之前,外界多番猜测被称作“女版巴菲特”的赵薇,在收购万家文化的过程中起到的作用。作为影视明星,赵薇的名字一度被看作万家文化收购案中最大的“噱头”,但依《处罚书》所述,在对万家文化的收购过程中,是黄有龙一人代表“龙薇”进行各种事项的组织、策划及决策。

“黄有龙作为龙薇传媒的代表,组织、策划、指派相关人员具体实施本次控股权转让事项。”具体表现在,去年12月8日,是黄有龙和赵政等在杭州约见万家集团实际控制人孔德永,就股权转让事项开始接触,当面沟通万家文化控制权转让事项。在融资方面,2016年12月9日,同样是黄有龙指派赵政与银必信的实际控制人秦博联系,商量借款事宜。终止股权收购时,也是黄有龙派赵政直接与孔德永进行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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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拓展》》

股价坐上“过山车” 股民要求赔偿

受龙薇传媒收购万家文化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影响,万家文化的股价一度犹如坐上过山车,许多投资者出现了损失,不少投资者已开始考虑要求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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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文化涉案期间的股价走势:

2016年11月28日,万家文化(现祥源文化)停牌,停牌时万家文化股价为18.83元。2017年1月12日,万家文化复牌,当时市场对于“小燕子”赵薇的龙薇传媒入股万家文化(现祥源文化)充满期待。

万家文化复牌后连续两日涨停,其中第二日的成交量创下了万家文化上市以来最大成交量,成交额高达22.8亿元,换手率也高达21.92%。足见市场对于该收购的期待,复牌后的第三、第四个交易日,万家文化继续收涨,最高涨至25元,较收盘价涨幅高达32.77%。

2017年2月8日,万家文化再次停牌,停牌时股价为20.13元。停牌期间公告股东股份转让比例由29.135%变更为5%。2017年2月16日,万家文化复牌,当日下跌8.49%,第二个交易日下跌6.89%。

2017年4月1日,万家文化公告《解除协议》。此后,万家文化股价持续下跌。2017年7月18日,万家文化股价跌至最低点8.8元。距离半年前25元的股价高点,股价跌幅高达64.8%。

哪些投资者符合获取赔偿的条件?

浙江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厉健表示,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近百位股民,向其来电来函,咨询索赔事宜。这些股民的亏损从几万到几十万元不等。目前,已有一些股民,正在办理委托手续。另外已经有多家律师事务所表示愿意为受损股民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追讨损失。

厉健表示,根据司法解释,和处罚告知的内容,初步确定,索赔条件是2017年的1月12日到3月31日期间,买入万家文化的股票,并且在4月1日之后,把股票卖掉,或继续持有的股民,可以参加索赔。以上的索赔条件只是律师初步确定的,最终谁能索赔要由法院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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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名人效应要警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表示,“龙”也好,“薇”也好,这两个字本身,确实是带有符号性。而中国的投资者,对于这样的名人效应非常关注。所以,在这种名人效应下的信息披露,在法律规范的执行方面应该更加严格,以免对投资者造成重大的损害。


由于信息虚假披露,龙薇传媒以及赵薇和黄有龙本人也都受到了证监会罚金和市场禁入的严格处罚。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表示,这基本上属于顶格处罚,因为证监会只能够在证券法所规定的范围之内做出处罚。从处罚的实际内容上,以罚款为例,证券法规定是30万到60万,从证监会的拟决定来看,对目标公司做出了60万罚款,对于龙薇也是处以了60万罚款,所以就罚款本身来讲,应该说几乎是顶格。但舆论对于罚款60万的普遍看法是认为太低,违法成本和可能获得的收益不成比例。借鉴成熟市场的做法,如果股民集体起诉索赔,考虑到股权收购终止之后的股价大跌,万家文化以及赵薇夫妇可能面临巨额索赔。一些市场人士认为,这一索赔实际上也关乎中国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法治。


而就媒体对万家文化为何没有向龙薇传媒索要1.5亿违约金的疑问,叶林表示,从常规角度来说,如果一方当事人违约,且又是比较大的金额,而守约方又是上市公司,或是上市公司的控制股东,要是把1亿多都放弃,总要有一个合理的说法。因为如果放弃,相当于给上市公司造成了一个损失。这一部分如何善后,也需要进一步依法处理。未来案件如何发展,我们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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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论:整治金融乱象 监管层不吃素

一出手就是几十亿,赵薇本季的出场极为高调,引得众多财经媒体纷纷关注:不仅对赵薇家族实际控制人挖了个底朝天,更制作了赵薇及其关联人的资产图,连篇累牍的报道引得监管层连番追寻资金来源。这一询问让收购结果出现了戏剧性的转折。

有银行业内人士吐槽,要不是1月监管层高瞻远瞩,迫使龙薇传媒不得不披露收购资金的高杠杆,这个事情说不定就做成了。在证监会严打春季档来临之际,就算你坦白了,也没有办法从宽。所以,万家文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是否涉及操纵股价,静待调查结果。